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以及學?!蛾P于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開展以教師為主體的工作室(教師團隊)建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作室是指以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職教領軍人才等名師為帶頭人,以系(部)、實訓基地和教研組等為建設單位,以專業或課程(群)為建設平臺,在多年的教學改革與實踐中形成的,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職稱和知識結構合理的教學業務組合。
第三條 工作室作為課程建設和專業建設的重要組織,其目的在于落實"質量工程",強化質量意識,深化教學改革,促進教學研討與教學經驗交流,開發教學資源,推進教育創新,規范教學管理,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加強課程建設和專業建設,培養能適應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同時推進教學工作的老中青相結合,發揚傳、幫、帶的作用,培養可持續發展的教學隊伍。
第四條 學校工作室中期建設目標是構建校級、市級、省級工作室,同時,學校鼓勵各系(部)自主組建和建設工作室,工作室將重點圍繞基礎教育課程(群)、專業主干(大類)教育課程(群)和實踐教學環節(實踐教學、學科競賽等)建設與實施組建。
第二章 申報與評選
第五條 工作室以系(部)、教研組、實訓中心為基礎架構,根據發展實際申報組建,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跨系聯合組建。
第六條 學校優秀工作室的評選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校級工作室2個左右。
第七條 學??蒲刑幐鶕W??傮w發展規劃與申報情況確定評選數量。
第八條 根據省級、市級工作室評選的有關要求,省級、市級優秀工作室申報原則上從學校優秀工作室中擇優推薦。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九條 工作室設置團隊帶頭人1名,一般由8人以上組成。團隊帶頭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高級職稱,長期致力于本團隊課程建設,堅持教學一線授課,教學效果良好,具有創新性教學學思想和較深的學術造詣;學校教齡滿10年,且在本校任教滿5年以上。
(二)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和領導能力。
(三)熟悉所在團隊各個教學環節,特別是系列課程的教育、教學改革趨勢,能指導課程體系、教材建設、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四)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三:
1.各級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省級職教領軍人才等)。
2.獲國家教學成果獎,或省級教學成果獎的前5名,或市級教學成果獎的前3名,或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的前2名。
3.主持國家級、省、部級課題并已結題。
4.是國家級精品課程,省級精品課程,市級精品課程,校級精品課程的負責人。
5.國家級實驗(實訓)教學示范中心,省級實驗(實訓)教學示范中心,市級實驗(實訓)教學示范中心,校級實驗實驗(實訓)教學示范中心教學示范中心的負責人。
6.近5年積極以第一作者在省級或以上期刊上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平均每年1篇以上,或主編出版教材1部以上。
7.有一定的影響力,堅持長期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在教學實踐方面取得了公認的成績,比如在技能大賽或技能大賽輔導上成績優良、被聘為各級各類教學研究機構研究員、各級評審委員會委員、各級教學質量委員會會員等。
第十條 工作室的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要求:以單一課程建設為任務的工作室高級講師不少于2名;以實驗實踐教學環節建設為任務的工作室高級講師不少于1名;以課程群和系列課程建設為任務的工作室高級講師不少于2名,以專業建設為任務的工作室高級講師不少于3名。工作室具有較好的年齡、職稱、學歷、學緣結構,團隊骨干成員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團隊在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教學梯隊建設等方面應有一定的基礎和明確的思路與規劃。
第十二條 為保證建設質量,學校工作室實行限制申請制度。不同工作室負責人原則上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第四章 建設內容
第十三條 教學工作。承擔本學科教學工作,了解學科(專業)、行業現狀,追蹤學科(專業)前沿,及時更新教學內容。能積極推進教學改革,教學方法科學,教學手段先進,重視實驗(實踐)教學,引導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培養學生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興趣和能力。在教學工作中有強烈的質量意識和完整、有效、可持續改進的教學質量管理措施,教學效果好。尤其在探索教學模式、建設培養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優質教學資源、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等方面成效顯著。
第十四條 教育教學研究。積極參加教學改革與創新,并把相應成果運用到教學活動中,有效提高教學質量??偨Y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成果,組織申報各級教學研究項目課題和各級教學成果。
第十五條課程建設。積極開展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多媒體課件建設和網絡課程建設、網絡資源建設等。組織申報各級精品課程、優秀課程、精品(規劃)教材等。
第十六條 師資隊伍。建立合理的教學梯隊人員,特別要重視團隊內青年教師的傳、幫、帶,提高整體教學水平,培育各級教學名師。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七條 團隊申報。由申請團隊填寫《優秀工作室申報表》(見附件1),并將相關獲獎證書、論文的原件和復印件于規定時間交至所在系(部);
第十八條 系部初評。各系部根據學校(科研處)發布的申報候選名單,對申報團隊進行初評,擇優向學校(科研處)推薦,向學校(科研處)推薦工作室的個數由科研處根據當年情況指定。各部門填寫推薦意見、簽字、蓋章后,將被推薦者的獲獎證書、論文的復印件(原件經校對后可帶回)和申報表(含電子版)統一報科研處;
第十九條由科研處組織有關人員根據申報條件對各系部推薦的團隊進行審核;
第二十條 學校(科研處)會議評審。學校學術委員會根據評選條件對進入本階段的推薦團隊進行嚴格審查,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形成意見,予以公示后上報學校;
第二十一條 校長辦公會審批。學校校長辦公會對學術委員會確定的名單進行審核,審核批準后發文公布。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作室建設周期為5年,學校按政策給予建設經費,經費由團隊負責人管理,按照學校質量工程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列支。
第二十三條 工作室建設由所在系部負責監督、管理,科研處負責立項、中期檢查、結題驗收。
第二十四條 工作室對所負責課程的教學及其教學質量實行整體負責制,帶頭人負總責,對于優秀工作室所負責的課程,在教學安排上可在團隊成員內部進行自主調配;在教學質量考核方面,學校只考核團隊的整體教學質量,而不針對每一個成員進行考核,團隊成員需要使用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時,統一以團隊評價結果為準。
第二十五條 工作室應在建設中期接受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檢查,對未能按既定計劃建設的團隊提出整改意見或取消經費支持。
第二十六條 建設期滿后,名師工作室需提交《工作室總結報告》,學校對資助團隊的各項成果進行評估驗收。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2019.9